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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市醫藥科技高級技工學校手機是怎樣管理的?
發布時間:2024-12-09 21:32:36
原則性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得攜帶、使用手機。這一規定旨在減少手機對學生的干擾,確保學生專注于學業。
特殊情況申請: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手機,學生需向班主任申請,并經過批準后方可攜帶。這一規定體現了學校對學生需求的考慮,同時也確保了手機使用的合理性。
統一保管: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后,需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不得私自使用。這一措施有效避免了學生在非必要時間使用手機,減少了手機對學生的不良影響。
教學場所禁止使用:學生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不得使用手機。這一規定旨在確保學生在這些場所能夠專注于學習,避免手機干擾。
特定時間禁止使用:學生在上課、自習、實訓等時間不得使用手機。這一規定有助于維護課堂秩序,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不得影響他人:學生使用手機時,不得影響他人學習和生活。這一規定體現了學校對學生之間和諧關系的重視。
禁止傳播不良信息:學生不得利用手機傳播不良信息,包括賭博、作弊、傳播淫穢色情等內容。這一規定有助于維護校園文化的純潔性。
遵守法律法規:學生使用手機時,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這一規定強調了學生在使用手機時應遵守的法律義務和道德責任。
首次違規處理:學生違反手機管理制度規定,第一次發現時,由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學生上交手機,由班主任統一保管。
重復違規處理:學生第二次違反手機管理制度規定時,由班主任上報學校,給予警告處分,并要求學生上交手機,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若學生第三次違反規定,則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繼續執行手機統一保管措施。
違法行為處理:學生在手機使用過程中如有違法行為,由學校依法進行處理。這一措施體現了學校對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