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4 10:26:46|已瀏覽:47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四川省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764;主管部門: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第四條 學校層次:專科;辦學類型:公辦;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
德陽校區:德陽市嘉陵江西路4號;
成都校區:成都市青白江區萬桂路388號。
第六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辦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高職單招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含方向)專業主要招收男生,建議女生慎重填報。
第十一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介紹及收費標準(招生代碼為5559,堅持考生自愿報考原則)
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收費標準:16000元/年。
本專業與澳大利亞墨爾本理工學院合作開辦,部分專業課程由澳方教師講授,學生達到畢業要求可獲得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和澳大利亞墨爾本理工學院畢業證書。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能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養、科學素養、職業道德和創新意識、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較強的就業創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具備建筑工程技術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專業技能,面向國內外建筑施工企業,特別是涉外企業等單位從事建筑工程施工技術、生產管理、質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基本專業英語語言交流能力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就業方向:
該專業就業方向主要是:涉外建筑施工、建設管理,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建筑工程技術安全管理,建筑工程計量與計價,畢業生就業單位為以中國中鐵、中國鐵建、中國交建、中國電建及其下屬企業為主的大型央企為主。
工程造價(中外合作辦學)
收費標準:16000元/年。
本專業與英國林肯學院合作開辦,部分專業課程由英方教師講授,學生達到畢業要求可獲得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和英國林肯學院畢業證書。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理想信念堅定,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德技并修,具有良好誠信品質、專業精神、職業精神、工匠精神、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具備雙語能力,國際化視野,工程造價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專業技能,面向專業技術服務業的建設工程造價確定和建設工程造價控制以及涉外工程等技術領域,能夠從事中小型建設項目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計量、工程計價、項目招投標、合同價款結算等工作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就業方向:
該專業就業方向主要是:涉外建筑施工、建設管理,建設工程預算,建筑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建筑工程計量與計價,畢業生就業單位為以中國中鐵、中國鐵建、中國交建、中國電建及其下屬企業為主的大型央企為主。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二條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因考生自愿放棄錄取或其他原因退檔產生的專業空缺計劃,我校不再遞補錄取。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七條 進檔考生,可申請放棄錄取。申請放棄錄取的考生須由本人在2025年4月13日12:00前,持準考證原件和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學校德陽校區招生就業指導處簽署放棄本次錄取的書面文件,逾期不予辦理。所有考生被正式錄取后不得換錄,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九條 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教育廳、財政廳、退役軍人事務廳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德陽市嘉陵江西路4號(德陽校區)
郵政編碼:618000
咨詢電話:0838-2651788,2653789
學院網址:https://www.scac.edu.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