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4 10:14:42|已瀏覽:33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四川省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175
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層次:專科;辦學類型:民辦;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四川城市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
成都校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大面洪河中路351號
眉山校區:四川省眉山市岷東新區岷東大道南段1號
第六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辦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高職單招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 我校部分招生專業對考生有身體條件要求:
護理、醫學影像技術、藥學、醫學美容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醫學檢驗技術專業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色弱色盲考生慎報。
我校與新西蘭國立聯合理工學院合力打造強勢的學前教育專業,獲批舉辦學前教育專業專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專業代碼670102K),引進新方優秀師資擔任核心課程教學,采用“3+0”、“專業+語言”培養模式。學生畢業獲得四川城市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和新西蘭國立聯合理工學院課程結業證書,根據自愿原則可選擇國內專升本或赴新西蘭國立聯合理工學院進行本科、碩士研究生深造。此項目學制三年,計劃內招生,學費34000元/年,考生自愿報讀。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因考生自愿放棄錄取或其他原因退檔產生的專業空缺計劃,我校不再遞補錄取。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 我校將于4月11日17:00前在官網、官微等官方媒體公布放棄錄取資格的網上辦理方式。擬申請放棄錄取資格的已投檔考生須在4月13日12:00前,將退檔申請、考生本人及家長身份證等材料按公布的流程進行辦理。招生辦咨詢電話:028-84683030、028-84683131。
第十七條 所有考生被正式錄取后不得換錄,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九條 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教育廳、財政廳、退役軍人事務廳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大面洪河中路351號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10101
招生咨詢電話:028-84683030;028-84683131
學校網址:www.scuvc.edu.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